这是第十二次,搬进别人的家

自己的岁月 发表评论

  搬家了,这是第十二次。

  第一次:2004年2月16,通县土桥,600,二居,一个人住

  第二次:崇文区蒲黄榆,500,一单间,不到十平,一个人住

  第三次,通县北苑,合租,600,二居中的一间,一个人住

  第四次,通县北苑,合租,700,二居中的一间,一个人住

  第五次,通县果园,合租,450,二居中的一间,二个人住

  第六次,海淀某公寓楼20层,600,一单间,二个人住

  第七次,海淀某公寓楼22层,650,一单间,二个人住,上下铺

  第八次,海淀小南庄某自建公寓楼,1000,一单间,二个人住

  第九次,海淀区小南庄某小区,1300,二居改五间中主卧,二个人住

  第十次,顺义花梨坎平房,180,单间,二个人住

  第十一次,2008年9月14,海淀唐家岭,500,单间,二个人住

  第十二次,2010年8月8,海淀西二旗某小区,1400+1300中介费,三居中次卧,二个人住

  第十三次,???

  我想,这第十三次,应该搬进我们自己的新房子吧。

  PS,第十二次的房暂时无网。

来源:这是第十二次,搬进别人的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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